**条 为了加快油橄榄产业发展,全面提升油橄榄产业化经营管理水平,促进农民增收、农村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武都区境内从事油橄榄苗木繁育、栽植、加工、销售、科研推广的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、单位和个人。
第三条 扶持奖励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。
第四条 扶持奖励原则
1、规划先导原则。新建油橄榄园、油橄榄加工企业必须符合全区油橄榄产业发展总体规划。
2、先建后补原则。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享受扶持奖励政策。
3、公开公正原则。严格扶持奖励资金发放程序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
4、不重复奖励原则。省、市、区扶持奖励政策不得重复享受,同一项目只享受一次奖励。